1、项目编号:ZHDL-202503-ZC05(招标文件编号:ZHDL-202503-ZC05)
2、项目名字:四川凉山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服务及平时宣传定点采购项目
3、中标(成交)信息
提供商名字:凉山州天祺图文广告装饰公司
提供商地址:西昌市沿河路红烛苑A幢4层2号
包组或商品名字:无
下浮率(%):7.0000000
4、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提供商名字服务名字服务范围服务需要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凉山州天祺图文广告装饰公司广告宣传服务本项目为大队机关平时广告制作、印刷、复印、消防宣传资料等服务(1)成交提供商须承诺所提供的用材均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行业准则,保证其制作的广告商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2)提供商须严格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址安装广告物,不能擅自移动地方和角度。
(3)现场安装须严格根据设计清单,不能降低安装材料,不能破坏墙面等。安装完将来,提供商应准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施原貌;如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提供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预按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准时处置现场清洗卫生。
(4)广告设计策略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安装;项目推行过程期间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提供商自行承担。
(5)提供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要,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址、临时需要提前或延后等需要。
(6)因提供商是什么原因导致拼错版面、图文不了解等水平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需要提供商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成本由提供商承担。
(7)提供商应同意采购人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广告制作任务,对出现的问题,采购人指出后,提供商不予采纳或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制作的广告需要符合《广告法》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提供商自行承担发生的所有后果。
(8)服务期限内除人为原因导致广告商品的损毁,提供商应负责准时更换。
(9)提供商针对本项目应保证所有职员到位并维持稳定。如因特殊状况发生职员变更,须将替换人资历等状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采购人审察。因职员变更所导致的任何不好的后果,由提供商承担。
(10)提供商应保证广告商品所有权及常识产权等权利无缺陷,若因此导致法律责任及损失,由提供商负责。
(11)提供商提供的广告配件及安装主体均须是全新配件及全新的材料制作完成,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12)为保障项目的推行进度与水平,提供商须配备专业的团队职员,以确保本项目每样商品的运输、制作、安装与安装后整体成效达到采购预期。
(13)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成交提供商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价格包含在提供商响应总价格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成本。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提供商在接到采购人公告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维修调换的成本;如货物经中标人对货物同一问题 3 次修理仍不可以达到有关技术水平标准,采购人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中标提供商的有关责任。采购人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中标提供商的有关责任。
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职员)名单:
阿布拉比(采购人代表)、尹春龙(磋商小组组长)、陈波
6、代理服务怎么收费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怎么收费:招标代理费怎么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进步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需经采购人赞同,代理服务费低于每一个项目预算金额2%,不足7500元按7500元计算,招标代理成本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它补充事宜
无
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布拖县九嘎路南段
联系方法: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834-853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鸿浩海工程管理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后侧
联系方法: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4-3209100
3.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834-3209100